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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 票 须 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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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客进行网上订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以及相关法规,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的关于国内、国际旅客运输的各项规定,旅客要对网上订票的全过程和全部内容负责。 2.如旅客登记成为本网站的会员,则有义务对自己的用户名及口令严格保密,一旦发生会员泄露用户名和口令,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会员本人承担。 3.旅客在网上订票时,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个人资料和联系方法,如因资料不清或不详造成的不能完成预订或无法得到机票的,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 4.机票网上预订流程为,旅客网上提交预订申请,我方收到申请,处理后向旅客发出书面通知(e-mail/传真/电话),旅客收到通知后给予书面确认(e-mail/传真/回电),至此该预订生效。旅客收到的书面通知(e-mail/传真)中如果告知座位已经订妥,旅客此时即可确认出票。 如为北京的客人在收到票后付款;如为北京以外的客人(1)如在确认出票后将机票款汇在我网指定的帐户,(2)也可以委托北京的朋友代取,(3)出发时直接到北京取票,并当时交付机票款. 5.网上预订必须提供真实的旅客姓名、性别,儿童和婴儿须注明出生年月日,禁止虚假预订和虚占座位。已经订妥机位的旅客姓名不允许修改,修改姓名意味着原订机位将被取消,机位须重新预订,有可能因座位紧张而订不上座位。国际机票姓名必须与护照上英文拼写相符。 6.按照航空公司的惯例,在座位紧张的时候,航空公司会提前取消尚未付款出票的预订,以保证马上付款出票的客人以及团队的座位,因此,为避免订妥的机位被航空公司取消,用户通过本网站已预订好座位并得到我们的(e-mail/电话/传真)确认后,应尽可能早的付款出票,请最好在出票前与预订人员确认一下。 7.如通过EMS快递方式购票,请提前通过传真(010-64212185) 或信件(地址见首页)将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复印件(如护照姓名页,签证页,移民签证纸,入学通知书等等)发给我们。如直接在办公室付款取票,请持有以上相应文件。 8.本网站也可办理特殊旅客(包括伤病旅客、残疾旅客、孕妇、无人陪伴老人和儿童等)业务。 9.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按原订日期旅行或需取消已订好的座位,请及时通知本网站取消座位,避免座位浪费,造成损失。 10.同一旅客在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机票代理处或航空公司预订相同行程的机位,此行为即被航空公司视为“重复订座”,航空公司的计算机系统能够自动发现“重复订座”,不论是否已付款出票,旅客“重复订座”将虚耗航空公司有限的座位资源,影响航空公司座位的正常销售,航空公司对重复的订座一般均一律予以取消。提请用户千万不要通过多家代理重复订座,否则将会导致座位的取消,影响自己的行程。凡是因“重复订座”造成的座位取消,责任由旅客自负。 11.航空公司的机票价格经常会调整,本网站保留在任何时间更改运价和相关条款而不另行提前通知的权利。如果旅客在我处预订座位并已经完成付款出票,将不受航空公司机票价格调整的任何影响,即价格涨了,不追加机票费用,价格降了,也不退还差额费用。如果旅客只是预订了座位,但尚未付款出票,这时遇到航空公司机票价格调整了,付款出票须以调整后的航空公司最新价格为准。 12.旅客办理退票请持机票与原始发票到我处办理。如非旅客本人,还需要有该旅客的身份证或护照作为授权凭证。 13.旅客能否将机票改期需按照所购票价种类,按航空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具体请在查询票价时留意《限制条件》部分。如可改期,航空公司一般均要求客人持机票到航空公司办事处办理手续。 14.为便于联系、沟通及紧急情况的处理,注册用户时需如实填写注册信息。 15.票务中心的工作时间是周一至周六,上午8:30-下午17:30。对于在工作时间内收到的网上预订申请,我们将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对于在非工作日(下班后、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收到的网上预订申请,我们将在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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